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5.20 15:48

相關法條

發文字號: 最高法院 18年上字第 493 號
中華民國刑法 (民國 81 年 05 月 16 日) 非現行
第 247 條
損壞、遺棄、污辱或盜取屍體者,處六月以上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損壞、遺棄或盜取遺骨、遺髮、殮物或火葬之遺灰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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